弓弦樂器的發展形體從小至大、弦數由少至多,應是符合邏輯的推敲。從中世紀(Middle Ages, 450-1450)開始,簡易的「一弦琴」(Monochord)提供了早期音樂理論學者對弦與音高的探究,以單手變換位置改變弦長,音高亦隨之改變;隨著時間的巨輪,人們以鍵盤來改變與獲得更準確的音高,「有鍵盤的一弦琴」(Monochord with Keyboard)即為一例。

爾後的發展直至文藝復興時期(Renaissance, 1450-1600),「二弦琴」(Dichord)或「克魯特琴」(Crwth),還有琴身類似於長方形,中段有些微的彎曲,和以「C 孔」為音孔的「古提琴」(Fiddle),都在音樂的發展中有著重要的角色。

特別的是一種機械式的弓弦樂器,意指,並非實際以弓擦弦製造聲音,而是以輪軸轉動抹上松香的輪子,取代弓的功能,成為另類的“弓弦"樂器,因為實際大小不同,所以名稱各異,展場的展示樂器可略見一二,但最常見的則是似梨身般的「絞弦琴」Hurdy-Gurdy)。

一般而言,絞弦琴彈奏方式為坐姿,將樂器放於腿上;或是採用站姿,將肩帶固定於兩端,揹在身上彈奏。左手置於按 鍵如同手指般,改變弦的長度來控制音高;右手則轉動樂器末端的輪軸,使其持續與弦摩擦,發出聲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