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然,不能忽視的是從十六世紀開始現身,逐漸穩固地位直至巴洛克時期 (Baroque Era, 1600 -1750) 的「古提琴家族」(Viol Family),其與「小提琴家族」(Violin Family)共同分享了輝煌的十八世紀,各在不同的領域中所享有並不盡相同的地位。
早期的古提琴外觀有點類似數字「8」,在面板部分,音孔呈「C」孔形狀,與大家熟知的大提琴「f」音孔是不同的。古提琴的琴頸前方有許多指格,並且特別用羊腸弦 (Gut String)綁出正確的按指位置;琴頸後方則常有許多裝飾花樣和圖騰。
琴頭除了平易近人的螺旋狀彎曲之外,亦有天使人像頭或重要人物的雕刻像等較繁複的細節,這類裝飾的設計在巴洛克時期較常使用。在琴弦部分,六弦是最常見的,並且因為使用的是羊腸弦,所以產出的琴音色較甜美柔和。
雖然在畫作《阿波羅和九位樂神》中可看見持弓的方式如同小提琴般,但從樂器的C型孔、琴頸上的指格、垂肩的外貌、琴身的角度與略可判數的六弦,我們可以合理的認定其為「高音古提琴」(Treble Viol)或「中音古提琴」(Tenor Viol)(古提琴家族另有低音Bass Viol等三種不同形制的樂器)。
有這些基底後,在巴洛克時期尚有「柔音中提琴」(Viola d' Amore),如同中提琴般但附有更多的共鳴弦,可達14或以上總弦數;早期的製琴師在琴頭的設計上,常是以綁著紅條遮覆眼睛的邱比特頭雕刻像為之,用來象徵「愛」的意思,說明這個樂器是代表「愛」(Viola of Love),因而得名。
如是的功能與外觀將之放大則成為古典時期(Classical Era, 1750-1825)海頓(Joseph Haydn, 1732-1809)服務的「艾斯特哈奇家族」(Esterh'azy Family)所愛用的「古提琴」(Baryton),其尺寸大小約略同等於現今的大提琴 (Cello),位於指板的上方的琴弦,可能有7根或者是6根羊腸弦,而位於指板的下方則有9到24根的共鳴弦;最常見的可能弦數是12根的共鳴弦。上方的羊腸弦是用弓拉奏的,下方的共鳴弦材質為鋼弦,是用左手的大拇指撥奏,製造出節奏性或和聲性的伴奏。這 些也都在樂器的發展上佔有重要的地位。行文至此,不能忽略的是「小提琴家族」(* 小提琴家族的音孔多為"f"孔,這是分辨古提琴家族與小提琴家族的簡單依據。)。